简谈中国古代法定婚龄与古人x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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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婚龄
中国古代法定婚龄一般来说都属于“建议适宜婚龄”而并非法定最低/最高婚龄,但也存在一个演变的过程。大体上讲,可以分成下面三个阶段:
1.在先秦、秦汉时期,以及秦汉之后的各个乱世、人口不足的时代,法定婚龄≈最高婚龄,再不结婚就要被官府处罚了。尤其是南北朝乱世,二十出头就当爷爷奶奶的人比比皆是。
2.从隋唐开始,在治世、人口充足的时代,法定婚龄≈国家建议婚龄,一般超龄也没有事。尤其是宋嘉定令颁布后,连法律条文中对婚龄的描述都从“应当”变成了“即可”,显然已经没有了超龄处罚,反而有些鼓励晚婚的意思。
3.自宋明以后的治世,法定婚龄则又逐渐从国家建议婚龄向最低婚龄靠拢。尤其是洪武帝朱元璋建立明朝后,将南宋朱熹“男子16,女子14前不成亲”的家训写入了法令,故洪武一朝尤严。但洪武之后,又多少有点“民不举官不究”的味道了。一般民间婚姻只有在违背两家人和男女双方意志时是非法的,与婚龄无关,所以民间其实普遍存在“童养媳”、“娃娃亲”等现象,待女方初潮即圆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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