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然,没等他回头,胖子已经跑到了他的身前,趴在十米外的地方,探头又开了一枪,随即又折返回来,探头又开了一枪。
也不管打没打中,这家伙跟兔子似的,一蹬腿又蹿到了前面。
“他妈的。”桑普森一咧嘴,“跑位还挺飘忽……”
他有些羡慕这个活蹦乱跳的胖子了。不知死活到这种地步,也算是一种境界了。
忽然,他侧头听了听,觉得有些不对劲。
头上的机枪声,已经消失了。
桑普森飞快的探出枪,一梭子扫出去,接连击毙了两个撅着屁股往上冲的杰彭士兵,这才发现,那架藏在岩石和大树之间的机枪,已经哑火了。
机枪手的头盔不见了,能看见的,大树侧面剥飞的树皮和一滩触目惊心的血迹。
看看那血迹所在的位置,再看看自己所在的位置,一个让他惊骇不已的念头顿时跳进了他的脑海……他猛地转过头,在他左侧二十米外,弯曲的阵地突前的位置,那胖子飞快的探头开枪,一个杰彭上士,刚刚鼓动着身旁的士兵向上冲,就被爆了头。
这一次,胖子没有立即转移阵地,而是在原地开了三枪。
一枪一个。一名上士,一名下士,和一名刚刚架好机枪的机枪手,三道几乎同时暴起血雾,在阳光和青绿色的丛林坡地上,凄艳夺目。
桑普森飞快地寻找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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